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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成都“中优”的战略思想,提升成都城市形象,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中心城市,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规划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提出,特色风貌街道的道路红线宽度应维持现状,不予拓宽。有条件的可以恢复其历史上的红线宽度。规划道路红线可以结合沿街优秀历史建筑、交通、绿化、行道树等因素予以适当调整。临街建筑应维持现有高度,新增建筑应严格控制其高度。特色风貌街道周边建筑高度采用分区控制方式,划定高度控制分区。

《导则》要求,特色街区应突出不同的天府文化内涵,植入相应的传统文化类、艺术设计类、时尚创意类等业态。鼓励在特色风貌街区、街坊、建筑尺度进行功能业态复合利用,集文化、艺术、休闲、商业于一体,形成功能业态混合布局。

产业规划应与街区规划同步进行,避免同质化发展。对于大尺度街坊和较长的街道,应注重沿街设置不同的功能业态。在街道允许的情况下,可结合设施带、街面微空间设置休憩或临时性商业设施,如增设商业外摆区,以增加街道活跃度。商业与生活服务街道的首层应设置业态功能,形成相对连续的活力界面。

《导则》对特色风貌街道的建筑风格、建筑体量、建筑色彩与材质、建筑底部、围墙、附属设施等提出了要求,明确现状建筑应维持原有的传统风貌建筑风格,新增建筑鼓励采用现代中式,建筑屋顶宜采用坡屋顶。店招牌匾、楼标、排气口、风亭、广告等建筑附属设施的设计宜纳入建筑整体设计之中,整体协调。

特色风貌街道应结合周边的轨道交通站点、公交车站,形成连续、便捷的换乘路径。具备条件的人行道应对其进行分区,形成步行通行区、设施带与建筑前区,分别满足步行通行、设施设置及与建筑紧密联系的活动空间需求。

此外,步行通行区宽度应与步行需求相协调。综合考虑道路等级、开发强度、功能混合程度、界面业态、公交设施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步行通行区宽度。

《导则》特别提出,要合理布局街道绿化,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街道绿量,发挥遮荫、滤尘、减噪等作用。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种植特色高大乔木,形成林荫道,提升休憩空间品质。沿街道绿化宜选择有色花木及色叶植物,增加色彩多样性和街道识别性。沿线建筑鼓励增设屋顶绿化、阳台绿化、立面绿化,增加景观层次性。

街道环境设施应注重艺术品质与细节设计,提升街道家具设计品质。人行道铺装可作为公共艺术的展示面进行多样化设计。街道空间鼓励采用雕塑等艺术品进行装点,设置喷泉、灯光装置等设施,从而增强空间环境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