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业商会
关于2018年会费进行调整的会议纪要 |
时间:2018年3月7日下午
地点:四川省建筑业商会会议室
参会人员:会长、副会长、理事单位及部分会员代表
会议内容:对会费做出调整并进行讨论、表决
主持人:张红(秘书长)
按照川发改体改综合[2018]65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商会发展,使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切实服务于全体会员单位,经四川省建筑业商会理事会商议,拟定2018年起对原会费收取标准进行调整。
一、原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单位:20万元/年 执行会长单位:10万元/年
副会长单位:4万元 /年 常务理事单位:1万元/年
理事单位5000元/年 会员单位:2000元/年
二、现会费调整方案如下(自愿多交的不限制):
会长单位:20万元/年 副会长、监事长单位:2万元 /年
理事、监事单位5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开户单位名称:四川省建筑业商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阳支行
开户账号:5116-2401-6018-8309-04291
四川省建筑业商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