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业商会促进劳资和谐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劳资和谐,确保安全生产,促进川商更好的发展,依据省委、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商会成立维护企业劳资和谐小组,商会会长为组长,监事长为副组长,副会长、商会秘书长为组员。负责对本商会会员单位维护劳资和谐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2.加强工作指导。帮助会员单位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制度,帮助有条件的会员单位建立工会。指导监督会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保会员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每年都达100%。
3.加强检查督促。领导小组成员,每年对会员单位进行一次走访,传达省委、省政度的指示精神,讲评上年工作开展情况,为本年工作提出要求。
4.加强群众督促。建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商会举报电话67348648,商会举报邮箱SCSJZYSH@163.com,确保上下信息通畅。
5.本制度由商会秘书处全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