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业商会证书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所有证书原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备案复检等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列证书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所有由重要机构或组织颁布的证件等。
二、商会下设证书资料保管员,其职责如下:
1、建立证书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以便及时查找。
2、负责日常管理,保证证书资料的完好无损,防止任何情况下遗失损坏。
3、负责有关证书的申办、年审、变更、延期等工作。
4、严格按照商会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借用、复印等工作。
5、严格交接转移手续。
三、证书的借阅、借用、复印管理。
1、商会员工及会员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复印证书时,应填写借用登记表,经秘书长同意并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2、凡借阅、借用、复印证书,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最长不得超过一周。
四、违规责任
1、凡因保管不善,或因借用、借阅手续不齐,导致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由证书保管员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2、凡因借用、借阅人过失造成的证书遗失或损坏,由借用借阅人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