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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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8年四川省城市规划工作要点》,提出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扎实推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体系改革,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强化规划督察和层级监督检查,切实提升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加快四大城市群规划落地实施

制定《四大城市群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四大城市群规划的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四大城市群规划得以层层传导落实。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定期会商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科学编制新版城市总体规划

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引领作用。落实“多规合一”,启动现行总体规划期限至2020年的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确保2019年年底前完成。总结试点市县的“多规合一”及信息平台建设经验,结合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推进“多规合一”,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提高城市设计管理水平

指导遂宁市、隆昌市等6个全省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将城市设计作为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的有效抓手,探索适合四川省实际的城市设计理念方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和城市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发挥城市设计精细化的管理作用。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在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方面,深入挖掘古蜀国文化、三国文化、藏羌彝民族文化等内涵,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融合,把城市规划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确保2018年年底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历史建筑确认工作。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动态管理机制。

加快推进“城市双修”

以试点示范引领推动城市修补、生态修复。要求“城市双修”试点城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城市双修”工作机制、组织模式,研究建立推动“城市双修”长效机制和评价标准。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的“城市双修”工作。按照四川省《关于加强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县级城市和县城要制定“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依法实施城市规划

大力加强规划实施监管。会同省规划督察办开展层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层级规划强制性内容落实情况、规划条件出具和执行情况、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等情况。

制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对违反规划的地方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提高规划服务管理水平。强化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提高工作效能,方便企业,服务群众。

制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指南》,规范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和办理要求。

加快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启动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收录基础地理信息、规划编制成果、规划实施管理等数据,开发城市总体规划审查、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等应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