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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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住建厅印发《2018年四川省城市规划工作要点》,要求现行总体规划期限至2020年的城市(含县城,下同)启动编制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同时指导现行总体规划期限至2030年且确需修编的城市,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在编制实施上,由政府部门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委托高水平规划编制单位和知名专家领衔的团队,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在水平提升上,鼓励将总体城市设计作为特定章节纳入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指导遂宁市、隆昌市、梓潼县、射洪县、武胜县、九寨沟县等6个全省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将城市设计作为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抓手。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我省还将制定《四大城市群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四大城市群规划的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定期会商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