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4]166号文件《关于规范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商会发展,使各项既定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切实服务于全体会员单位,经四川省川联建筑业联合会常务理事会商议,拟定2017年度会费收取标准并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单位:20万元/年 执行会长单位:10万元/年
副会长单位:4万元 /年 常务理事单位:1万元/年
理事单位5000元/年 会员单位:2000元/年
二、会费缴纳方法
(一)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川联建筑业联合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阳支行
开户账号:5116-2401-6018-8309-04291
(二)缴纳现金:联合会财务室将及时开具《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
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德盛路德盛大厦510室
办公电话:028-86629615、86626365
服务咨询:曾云勇13880057597,邹静13699428192
刘 亮18682656421,何世健15928877791
希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支持办理!
四川省川联建筑业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